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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項目 | 水質檢測,大氣檢測,土壤和固廢檢測,生物污染檢測,物理污染監測,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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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批件檢測報告
?涉水產品檢驗應按照《衛生部關于印發<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的通知》(衛法監發〔2001〕161號)、《衛生部關于印發<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檢驗規定>的通知》(衛法監發〔2001〕254號)和《衛生部關于印發<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設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試行)>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336號)等相關檢驗和評價標準的規定進行操作并出具檢驗報告。消毒產品檢驗應按照《消毒技術規范》和《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國衛監督發〔2014〕36號)等相關檢驗和評價標準的規定進行操作并出具檢驗報告。
材料類型 | 基本項目 | 材料材質 | 增測項目 | 檢驗規范 | |||
輸 配 水 材 料 | 色、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砷、鎘、鉻(六價)、鋁、鉛、汞、揮發酚類 | 金屬 | 不銹鋼 | 鐵、錳、銅、鋅、鎳 |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2001)和《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GB/T 5750-2006) | ||
銅 | |||||||
鍍鋅材料 | |||||||
鑄鐵 | |||||||
塑料 | 聚乙烯(PE) | 鋇、銻、四氯化碳、錫 | |||||
聚丙烯(PP) | 鋇、銻、四氯化碳、錫 | ||||||
聚苯乙烯( AS/ABS) | 鋇、銻、四氯化碳、錫、苯乙烯*和丙烯腈*(材料) | ||||||
聚碳酸酯(PC) | 鋇、銻、四氯化碳、錫 | ||||||
聚氯乙烯(PVC) | 鋇、銻、四氯化碳、錫、氯乙烯(材料) | ||||||
工程塑料 | 鋇、銻、四氯化碳、錫 | ||||||
橡膠 | 硅橡膠 | 無 | |||||
復合材料 | 玻璃鋼 | 四氯化碳、環氧氯丙烷* | |||||
鋁塑復合管 | |||||||
硅酸鹽類 | 陶瓷 | 鐵、錳、銅、鋅、總α總β放射性的 | |||||
防 護 材 料 | 色、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砷、鎘、鉻(六價)、鋁、鉛、汞、揮發酚類、毒理實驗* | 漆酚、脫模涂料 | 鐵、鋅、四氯化碳、甲醛、苯* | ||||
聚酰胺環氧樹脂 | 四氯化碳、環氧氯丙烷*、苯乙烯* | ||||||
有機硅、聚四氟乙烯 | 氟化物、四氯化碳 | ||||||
環氧酚醛 | 四氯化碳、甲醛、環氧氯丙烷*、苯乙烯*、苯* | ||||||
水基改性環氧樹脂 | 四氯化碳、甲醛、環氧氯丙烷*、苯乙烯* | ||||||
水 處 理 材 料 | 色、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砷、鎘、鉻(六價)、鋁、鉛、汞、揮發酚類、鐵、錳、銅、鋅、銀 | 膜、炭、錳砂 | 氟化物、硝酸鹽氮、四氯化碳 | ||||
硅藻土 | 氟化物、硝酸鹽氮 | ||||||
離子交換樹脂 | 硝酸鹽氮 | ||||||
麥飯石 | 氟化物、硝酸鹽氮、總α總β放射性的 | ||||||
天青石 | 氟化物、硝酸鹽氮、四氯化碳、總α總β放射性的 | ||||||
分子篩、活性炭 | 無 | ||||||
化 學 處 理 劑 * | 砷、鎘、鉻(六價)、鉛、銀、硒、汞 | 礦化劑(礦溶液) | 總α總β放射性的 | 《生活飲用水化學處理及衛生安全評價》附錄A | |||
聚合電解質(聚丙烯酰胺) | 丙烯酰胺單體* | ||||||
混凝劑、pH調節劑、助凝劑、消毒劑、氟化劑、滅藻劑 | 無 |
注:(1)水處理材料中膜包括聚丙烯微濾芯、中控纖維超濾膜、反滲透膜等;炭包括粉末活性炭、顆粒活性炭、骨炭等。(2)化學處理劑中其混凝劑包括硫酸鹽鐵氯化鐵、結晶氯化鋁、硫酸鋁、聚合硫酸鐵、聚合氯化鋁等;pH調節劑包括硫酸、鹽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鈣、碳酸鈉、氧化鈣;助凝劑包括硅酸鈉(水玻璃)等;消毒劑包括次氯酸鈉、次氯酸鈣等;氟化劑包括氟化鈉、氟硅酸鈉等;滅藻劑包括硫酸銅。 涉水批件檢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