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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批件檢測輸配水設備、防護材料和水處理材料檢測
一、送檢數量和檢驗時間
類別 | 送檢數量 | 檢驗時間 |
金屬類 | 不銹鋼管材:以申報產品中管徑小的取樣,足夠容納4L浸泡液的管長 不銹鋼管件:按內表面估計,內表面積不少于3000cm2 的樣品量 | 10天 |
不銹鋼水箱: 5cm *10cm板塊三份,每份10塊 | ||
無負壓變頻供水設備:5cm *10cm+不銹鋼葉輪(共3套) | ||
塑料類 | PP、PE管材:以申報產品中管徑小的取樣,足夠容納4L浸泡液的管長 PP、PE管件:按內表面估計,內表面積不少于3000cm2 的樣品量 | 10天 |
AS、ABS管材:以申報產品中管徑小的取樣,足夠容納4L浸泡液的管長 AS、ABS管件:按內表面估計,內表面積不少于3000cm2 的樣品量 (要提供成品鋸末或原料粒60g) | ||
U-PVC管材:以申報產品中管徑小的取樣,足夠容納4L浸泡液的管長 U-PVC管件:按內表面估計,內表面積不少于3000cm2 的樣品量 (要提供成品鋸末或原料粒60g) | ||
橡膠類 | 按表面積計算,需提供內表面積不少于3000cm2的樣品量 | 10天 |
復合材料 | 玻璃鋼:5cm *10cm板塊三份,每份10塊 鋁塑復合管:30米 | 10天 |
顆粒狀材料 | 350g/袋x3袋(活性炭、KDF、樹脂、分子篩等) | 10天 |
膜組件類 | 剪成20cm長, 300g/袋*3袋(反滲透膜、超濾膜等) | 10天 |
不帶外殼濾芯 | 以6cm*25cm濾芯為例,4根/袋*3袋,其他規格以外觀面積計算,需提供內表面積不少于3000cm2的樣品量 | 10天 |
一體式濾芯 | 以灌入浸泡液體積計算,需提供不少于4L浸泡液的樣品量; 含有ABS/AS/PVC材料需提供成品鋸末(盡可能細)或原顆粒20g/包*3包 | 10天 |
涂料 | 10cm*10cm 雙面圖樣的玻璃40片,包裝成3份 | 33天 |
內襯 | 10cm*10cm樣片40片,包裝成3份 | 33天 |
凈水劑 | 液體:350mL/瓶x3瓶 固體:350g/袋x3袋 | 10天 |
消毒劑、氧化劑 | 次氯酸鈉、次氯酸鈉:250mLx7瓶(要提供產品說明書一式3份并加蓋公章) | 33天 |
二氧化氯:250mLx7瓶(要提供產品說明書一式3份并加蓋公章) | ||
飲水機 | 3臺 | 10天 |
涉水批件檢測注:
(1) 輸配水材料、防護材料、水處理材料中,有膜結構、KDF者(銅鋅合金)需提出備注。
(2)同一種材料若包含多種材質,需綜合檢測材料中所有材質所對應的項目。
(3)超濾膜和反滲透送樣時需提供殼體和接頭沖洗濾芯,其他濾芯也提供殼體和接頭沖洗濾芯。
(4)金屬管、塑料硬管等可以參照下表,軟管或鋁塑管不需要裁成一根根,可以整卷,長度可以參照下表
管內徑MM | 16 | 20 | 25 | 32 | 40 | 50 |
需管長m | 30 | 19 | 12 | 8 | 5 | 3 |
規格和數量 | 1m*10,三份 | 1m*10,三份 | 1m*6,三份 | 1m*4,三份 | 1m*4三份 | 0.5*4,三份 |
二、檢驗項目和檢驗規范
本規范規定了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和防護材料的衛生安全評價。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是指與生活飲用水接觸的輸配水管、蓄水容器、供水設備、機械部件(如閥門、水泵、水處理劑加入器等);防護材料是指與生活飲用水接觸的涂料、內襯等。
本規范同樣適用于與飲用水接觸的水處理材料(如水質處理器濾芯、膜組件、活性炭等)的衛生安全評價。
材料類型 | 基本項目 | 材料材質 | 增測項目 | 檢驗規范 | |||
輸 配 水 材 料 | 色、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砷、鎘、鉻(六價)、鋁、鉛、汞、揮發酚類 | 金屬 | 不銹鋼 | 鐵、錳、銅、鋅、鎳 |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2001)和《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GB/T 5750-2006) | ||
銅 | |||||||
鍍鋅材料 | |||||||
鑄鐵 | |||||||
塑料 | 聚乙烯(PE) | 鋇、銻、四氯化碳、錫 | |||||
聚丙烯(PP) | 鋇、銻、四氯化碳、錫 | ||||||
聚苯乙烯( AS/ABS) | 鋇、銻、四氯化碳、錫、苯乙烯*和丙烯腈*(材料) | ||||||
聚碳酸酯(PC) | 鋇、銻、四氯化碳、錫 | ||||||
聚氯乙烯(PVC) | 鋇、銻、四氯化碳、錫、氯乙烯(材料) | ||||||
工程塑料 | 鋇、銻、四氯化碳、錫 | ||||||
橡膠 | 硅橡膠 | 無 | |||||
復合材料 | 玻璃鋼 | 四氯化碳、環氧氯丙烷* | |||||
鋁塑復合管 | |||||||
硅酸鹽類 | 陶瓷 | 鐵、錳、銅、鋅、總α總β放射性的 | |||||
防 護 材 料 | 色、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砷、鎘、鉻(六價)、鋁、鉛、汞、揮發酚類、毒理實驗* | 漆酚、脫模涂料 | 鐵、鋅、四氯化碳、甲醛、苯* | ||||
聚酰胺環氧樹脂 | 四氯化碳、環氧氯丙烷*、苯乙烯* | ||||||
有機硅、聚四氟乙烯 | 氟化物、四氯化碳 | ||||||
環氧酚醛 | 四氯化碳、甲醛、環氧氯丙烷*、苯乙烯*、苯* | ||||||
水基改性環氧樹脂 | 四氯化碳、甲醛、環氧氯丙烷*、苯乙烯* | ||||||
水 處 理 材 料 | 色、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砷、鎘、鉻(六價)、鋁、鉛、汞、揮發酚類、鐵、錳、銅、鋅、銀 | 膜、炭、錳砂 | 氟化物、硝酸鹽氮、四氯化碳 | ||||
硅藻土 | 氟化物、硝酸鹽氮 | ||||||
離子交換樹脂 | 硝酸鹽氮 | ||||||
麥飯石 | 氟化物、硝酸鹽氮、總α總β放射性的 | ||||||
天青石 | 氟化物、硝酸鹽氮、四氯化碳、總α總β放射性的 | ||||||
分子篩、活性炭 | 無 | ||||||
化 學 處 理 劑 * | 砷、鎘、鉻(六價)、鉛、銀、硒、汞 | 礦化劑(礦溶液) | 總α總β放射性的 | 《生活飲用水化學處理及衛生安全評價》附錄A | |||
聚合電解質(聚丙烯酰胺) | 丙烯酰胺單體* | ||||||
混凝劑、pH調節劑、助凝劑、消毒劑、氟化劑、滅藻劑 | 無 |
注:(1)水處理材料中膜包括聚丙烯微濾芯、中控纖維超濾膜、反滲透膜等;炭包括粉末活性炭、顆粒活性炭、骨炭等。(2)化學處理劑中其混凝劑包括硫酸鹽鐵氯化鐵、結晶氯化鋁、硫酸鋁、聚合硫酸鐵、聚合氯化鋁等;pH調節劑包括硫酸、鹽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鈣、碳酸鈉、氧化鈣;助凝劑包括硅酸鈉(水玻璃)等;消毒劑包括次氯酸鈉、次氯酸鈣等;氟化劑包括氟化鈉、氟硅酸鈉等;滅藻劑包括硫酸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