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天津市大氣環境質量達標規劃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天津市大氣環境質量達標規劃》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確保完成規劃目標任務。
2024年11月20日
天津市大氣環境質量達標規劃
為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推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 治法》《國務院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國 發〔2023〕24號)等相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大氣污染防治達標形勢
近年來,天津市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藍天保衛戰決策部 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改善, 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一)空氣質量狀況
2023 年,天津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41微克/立方米, 較2020 年累計改善14.6%;扣除沙塵等影響后,空氣質量優良 天數比例為66.8%,累計增加1.5個百分點,重污染天數8天、 減少2天。空氣質量總體穩中向好。
(二)主要進展成效
著力深化三大結構調整。持續破解園區和鋼鐵“兩個圍城”。 完成314個工業園區分類施治,7家鋼鐵企業有序退出3家,煉 鋼、煉鐵產能壓減比例超過40%。完成全市1.2萬臺燃煤鍋爐改 燃關停并網任務,保留的9臺煤粉爐全部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累 計完成123萬戶城鄉居民散煤治理,劃定并逐步調整擴大高污染 燃料禁燃區。淘汰黃標車、老舊車約105萬輛。全市12家年貨運量150萬噸以上的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接入率和大宗貨物清 潔運輸比例均在80%以上。積極開展氫
燃料電池示范應用。天津 港主要大宗貨類清潔運輸占比超過70%,
集裝箱鐵水聯運規模居 全國沿海港口前列。
持續實施深度治理。51臺(套)公共和自備煤電機組全部 達到超低排放水平,近3000臺
燃氣鍋爐全部完成低氮改造;4 家鋼鐵企業全部達到超低排放水平;5家平板玻璃企業全部完成 提標治理,13家垃圾焚燒企業全面升級改造;8家重點石化企業 中7家達到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A級水平;持續實 施低效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設施動態清零;對全市116 家企業的1469座各類涉VOCs物料儲罐建立工作臺賬,持續推 動實施浮盤及高效密封方式改造。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 用區。率先探索惡臭分級管理模式,構建惡臭污染分級評價體系。
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動態修訂《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 案》及應急減排清單,實行績效分級管控,全市已有300余家企 業達到環境績效A、B級和引領性水平。在全國率先實現未來 72 小時精細化預報及未來7天污染潛勢預報;積極推動京津冀 區域會商機制和聯防聯控。應急保障能力顯著提升,重污染天氣 的持續時間和污染峰值明顯降低。
法規標準體系不斷健全。與京冀協同立法,同步出臺機動車 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規,先后制修訂工業企 業揮發性有機物、鍋爐、平板玻璃、生活垃圾焚燒、鋼鐵、加油站等10余項地方標準。
經濟社會效益凸顯。產業集中度和裝備水平有所提升,2022 年單位GDP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量較2013年分別 累計下降98.2%、82.7%、93.7%。藍天保衛戰案例入選天津市“我 為群眾辦實事”十大典型案例,空氣質量改善成效贏得普遍認可, 人民群眾的藍天幸福感、獲得感不斷滿足。
(三)面臨的挑戰
復合型污染結構日益凸顯。本市臭氧(O3)濃度在區域中長 期處于高位,2023年下滑至區域最差水平;2020年后本市NO2 濃度在區域內持續處于高位,氮氧化物(NOx)和VOCs成為影 響空氣質量的關鍵因素。重點季節、重點時段污染問題依然突出, 秋冬季PM2.5濃度明顯趨高、重污染天氣多發,春季沙塵和夏季 O3污染導致優良天數比例下降。
主要污染物減排趨緩。2018年至2023年,本市工業源大氣 污染物排放總量先降后升,特別是2020年以來逐年上升,2023 年重點行業排放量較2020年增加6594噸,且排放基數較大。
結構性問題仍未根本緩解。天津作為我國北方重要的制造業 基地,工業結構偏重。能源消費強度偏高,經濟社會發展“高碳 依賴”的特征明顯,第二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34%,而能源 消費量卻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的67%。工業和燃煤源對PM2.5年 均濃度的貢獻達到50%左右,是最重要的兩類污染源。
部分工業集聚區治理水平仍落后。工業園區、集聚區數量多、分布散、整體水平偏落后,在園區布局、產業鏈構成、能源梯級 利用與污染集中處理、以及監管保障體系等方面尚存在短板。產 出效益位于全市平均值以下的工業片區占比為59%。傳統產業制 造環節仍有相當比例集中在產業鏈附加值相對較低區段。
移動源污染日益凸顯。本市是國家重要物流樞紐,交通運輸 發達,隨著固定源大氣污染治理的深入推進,移動源污染排放對 空氣質量的影響日益凸顯,特別是本市重型貨車新能源化比例僅 為2%,污染排放較大。同時,本市移動源污染具有通道集中、 區域聚集等特點,對空氣環境質量影響明顯。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 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 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天津重要講話精神,全面 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 金山銀山的理念,以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為出發點,以改善空氣質 量為核心,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 色轉型,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遠近結合,分步實施。以細顆粒物污染為重要突破口, 推進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遠近結合研究謀劃大氣污染防治 路徑,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向經濟發展與污染防治協同轉變。
——優化結構,綠色轉型。將綠色轉型的要求融入經濟社會 發展全局,優化產業、能源、交通運輸結構,提高重點行業和重 點區域環境績效水平,推動綠色生產和綠色生活方式形成。
——科學治污,精準發力。精準識別主要污染源環境影響貢 獻及減排潛力,科學評估措施效果。以降低PM2.5濃度為主線, 統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制定針對性、差異化的減排方案,完善 激勵和約束機制。
——依法推進,協同聯動。推動法規規章制定、修訂,完善 環境標準和技術規范體系。依法治污,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加強 京津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 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
(三)規劃目標
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內, 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2.6%,全市及各區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 控制在1.1%以內;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相比2020 年分別下降12%以上。到2027年,全市PM2.5年均濃度不超過 35 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三、重點任務和措施
(一)加快能源結構調整
1.堅決控制化石能源消費
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深入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發揮 煤電調峰、兜底保障和對新能源發展的支撐調節作用。綜合考慮電力分區、供電安全、熱力保障、污染排放強度,科學壓減本地 煤電機組發電小時數,嚴控煤耗,在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的基 礎上,2024年全市煤炭消費較2020年實現下降;2025年底前, 完成國家下達的“十四五”時期減煤10%左右的任務目標。2026 —2027 年,按國家要求落實控煤任務,推進煤電由主體性電源 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轉型。 推進亞臨界機組升級改造,推動大港電廠新建煤電機組2026 年底前建成投運;推動楊柳青熱電廠2026年底前啟動5、6號機 組超超臨界高效機組替代建設,2028年底前建成投運。實施替 代的服役期滿機組退而不拆作為應急備用電源,保障能源電力安 全。 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監管,建立長效機制,防止散煤復燒。 持續鞏固平原地區居民清潔取暖改造成果,鞏固商業活動無煤化 和商戶生產生活采暖用煤清潔化治理成效。
2.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逐步完善供熱區域“一張網”格局,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供 熱,推動構建熱電聯產、可再生能源、鍋爐房等多種能源聯合的 供熱方式。實施煤電機組供熱改造,深入挖掘電廠供熱能力,發 展長距離供熱。研究探索熱電聯產出廠熱價與能源價格掛鉤的動 態調整機制,持續做好煤電容量電價機制政策實施及監測,切實 發揮容量電價機制保障煤電穩定運行的作用。持續大力提升新能 源占比,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達到30%以上, 新能源發電量占全市用電量比重達到10%以上。持續加強電網建 設,推動構建本市“三通道兩落點”特高壓受電格局。持續擴大 外電入津規模,穩步提升凈外受電比例。
(二)推進產業綠色低碳升級
1.落后產業綠色轉型 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相關要求,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 出。逐步退出限制類涉氣行業工藝和裝備。鋼鐵行業電爐煉鋼產 能、產量達到國家要求。鼓勵限制類獨立熱軋企業轉型升級。2025 年9月底前實現全市燒結磚瓦隧道窯清零。
2.重點區域綠色發展 開展傳統產業集群綠色低碳化提升改造。以靜海區涉鋼產業 集群綜合提升改造為重點,全市獨立熱軋企業對照績效引領性指 標開展提升改造,有序推進焊接鋼管、熱浸鍍鋅行業企業績效升 級。對鋼壓延加工、熱浸鍍鋅與廢酸焙燒、焊接鋼管、塑料制品、 造紙、混凝土攪拌、建筑用石加工等7個典型行業企業實施差異 化管控。
3.涉工業爐窯行業治理 以大規模設備更新為契機,持續實施治污水平提升改造。推 動實施涉煤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或深度治理。以鋼鐵行業為重 點開展治理升級,持續開展無組織排放粉塵治理。推動鑄造行業 實施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全面開展重點行業創A行動。2024年底前,全市4家長流程鋼鐵企業全部達到環境績效A級水平;推動全市5家平板玻 璃企業全面開展創A行動;新建和改擴建鋼鐵冶煉、石化化工、 電解鋁、水泥、陶瓷、平板玻璃項目達到環境績效A級水平。
4.VOCs綜合治理 優化含VOCs原輔材料結構。加快實施低VOCs含量涂料替 代。持續推進地坪施工、室外構筑物防護和城市道路交通標志使 用低(無)VOCs含量涂料。 持續開展涉VOCs重點行業綜合治理。推動石化行業綠色發 展,持續推進石化行業創A行動。穩步推動儲罐無組織排放深 度治理。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涂料制造和化學制藥等行業為 重點,實施廢氣治理設施升級改造。
(三)清潔運輸體系建設
1.加快建設新能源配套設施 制定新能源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科學謀劃布局充換 電、加氫等基礎設施,完善乘用車充電設施建設,加快形成布局 合理、清潔高效的基礎設施保障體系。
2.實施貨運領域車輛清潔化行動 深化“公轉鐵”、“公轉水”,持續提升港口鐵路、水路運力 保障,積極發展零排放貨運車隊,推動天津港、大邱莊、陸路港 等重點區域運輸結構清潔化。積極推進企業提升清潔運輸水平, 以鋼鐵、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熱軋等行業為重點,推進柴油 貨車新能源替代,清潔運輸比例達到環保績效要求。
3.實施公共領域車輛新能源化行動 到2025 年,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城 市郵政快遞、輕型環衛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 到2027 年,公共領域車輛基本實現新能源化。
4.實施高排放車輛替代更新行動 到2025 年,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全面淘汰 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氣貨車。2027年前, 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貨車。
5.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化行動 加快推動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物流園區、工礦企業、施 工工地機械更新替代。協同推進船舶岸電設施和港口岸電設施建 設。海河游覽精華段基本實現游船新能源化。積極開展新能源鐵 路裝備和拖輪推廣應用。推進機場地勤設備和保障作業車輛的新 能源替代。到2025年,基本淘汰第一階段及以前排放標準的非 道路移動機械。
(四)精細化管控面源污染
1.建立完善揚塵面源管理機制
推進揚塵管控全域化、精細化、常態化。持續開展道路“以 克論凈”工作,組織開展道路科學掃保落實情況檢查,到2025 年達標率不低于78%。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等施工揚塵防治 標準,完善信息化監管手段。加快推廣使用裝配式建筑,到2025 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0%。
2.提升油煙異味等生活源治理水平
各區組織重點餐飲服務單位定期開展油煙凈化設施清洗。深 化惡臭異味污染排查治理。督促指導重點工業園區、產業集群制 定“一園一策”惡臭異味治理方案。
3.加強農業面源污染管控 加強農作物秸桿綜合利用,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消 除農作物秸稈焚燒隱患。探索開展大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氨減排 試點工作,推動大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氨氣減排。
(五)重污染天氣應對
提升72小時精準預測能力。加強與周邊區域城市的預測會 商研判。定期更新應急減排清單,啟動績效分級管理平臺建設。 建設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管理系統,優化A、B級和引領性企業 申報渠道。加強移動源應急減排監管。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 清單并動態更新。
(六)治理能力提升
1.加強基礎能力建設
推動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數字技術與監測業務深度 融合。建設完善工況監控、用電(用能)監控、視頻監控等監測 監控體系。構建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精準防控決策支持系統平 臺,提升大氣污染綜合研判分析與指揮調度能力。
2.加大執法監管技術支撐
深入推進非現場監管執法。加強防范人為干擾智能識別,開展風險與問題點位智能研判、質量風險點交叉關聯智能分析,以 及異常視頻識別、異常數據篩查、電子圍欄、無人機大范圍巡檢 等遠程智能檢查,杜絕人為干擾風險。
3.提升科技支撐
完善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辦法。加快環保技術創新 平臺建設,推進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協同攻關。加強大氣污 染特征演變規律跟蹤研究。聚焦氫能制儲運加用、重點行業多污 染物高效協同治理、化工園區減污降碳協同治理、港口減污降碳 協同治理等方面,積極開展核心技術攻關。
4.強化區域協同機制
優化與京津冀及周邊區域的聯防聯控機制,構建區域空氣質 量持續改善和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目標約束下的協同防控。協調 京、冀兩地生態環境部門,公開跨界重點大氣污染源信息、聯合 整治工作計劃及實施進度,提高聯防聯治效能和執法效率,推動 建立聯合執法、交叉執法機制。健全區域內大氣環境監測等信息 共享機制,進一步完善區域空氣重污染聯合預警預報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
加強生態環境部門統籌協調和統一監管、市級有關部門行業 監管,壓實區和鄉鎮(街道)政府屬地責任,進一步完善市級統 籌、區抓落實、上下聯動的攻堅機制。各區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 治和空氣質量改善主體責任,結合國家和全市任務目標,組織研究本區減排工作舉措,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進一步完善經濟 獎懲和考核機制,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和日常減排工作 情況作為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完善資金保障
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資機制, 拓寬融資渠道,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 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金融機構發 行綠色債券。著力提高社會資本參與環保項目的規范性與積極 性。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拓展綠色金融業務,助力企業實現 技術創新,提升大氣污染治理水平。
(三)加強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綜合運用新聞發布、圖表解讀、專 項訪談等形式,全方位宣傳大氣污染防治進展和成效,廣泛宣傳 解讀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舉措,對企業管理人員、環保技術人員 和操作工人等不同人群開展政策解讀、技術培訓、參觀交流等, 提升公民大氣環境保護意識與健康素養。統籌正面典型選樹與負 面典型曝光,對違法排污突出問題,加強輿論和民眾監督,形成 有效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