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阜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阜陽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年)》(阜政辦秘〔2024〕19號,以下簡稱《規劃》),現解讀如下:
一、編制背景
為加強阜陽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全方位全周期全過程管理,加快健全完善與城市發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治理體系,滿足阜陽市在規劃期內(2024-2035年)開展建筑垃圾治理和相關設施建設的需求,根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特編制《阜陽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年)》。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修訂);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年修訂);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住建部139號令);
4.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建筑垃圾管理及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建督〔2020〕96號);
5.《安徽省建筑垃圾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建督函〔2024〕185號)。
三、編制意義和總體考慮
2021年5月,新修訂《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施行,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包括源頭減量、分類處理、消納設施和場所布局及建設等在內的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和場所建設。
通過編制《規劃》,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完善建筑垃圾治理體系,促進城市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相關產業發展。按照國家、省對于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最新要求,全面構建環境友好、韌性安全、綠色低碳、智慧科學的全生命周期環境衛生服務體系,推進分類收集,促進源頭減量,健全收運體系,提高處理能力,完善規章制度,加強監督管理,有效提高建筑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處置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可持續發展,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力爭早日實現“無廢城市”目標。
四、研判和起草過程
6月17日,市建筑渣土管理中心組織編制組赴潁州區、潁東區、潁泉區等調研建筑垃圾堆放、處置等情況,整理第一手資料。
7月30日,召開《阜陽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專家評審會,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規劃(征求意見稿)》。
8月2日,書面征求各區人民政府及市直相關單位的意見建議,共收到反饋意見16條,采納意見16條。
8月2日至8月9日,通過網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間未收到意見建議。
9月12日,通過市市場監管局公平競爭審查。
9月26日,通過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10月9日,市政府第64次常務會審議通過。
10月14日,《規劃》(阜政辦秘〔2024〕19號)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
五、規劃目標
以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為核心,形成“源頭減量、分類收運、規范處置、廣泛回用”的綠色生態建筑垃圾消納體系,解決阜陽市建筑垃圾產消矛盾,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產業化發展。
六、主要內容
(一)規劃期限
規劃期限:2024-2035年。近期:2024-2025年;遠期:2026-2035年。其中,規劃基準年為2023年。
(二)規劃范圍
規劃范圍為《阜陽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確定的市中心城區范圍。
(三)規模預測
規劃預測阜陽市中心城區近期年工程渣土與工程泥漿產生量約為580.05萬噸/年,近期工程垃圾產生量約為6.4萬噸/年,拆除垃圾產生量約為40萬噸/年,裝修垃圾產生量約18.05萬噸/年,近期建筑垃圾合計約為644.5萬噸/年。
規劃預測阜陽市中心城區遠期工程渣土與工程泥漿產生量約為533.88萬噸/年,遠期工程垃圾產生量約為5.79萬噸/年,拆除垃圾產生量約為32.68萬噸/年,裝修垃圾產生量約20.85萬噸/年,近期建筑垃圾合計約為593.2萬噸/年。
(四)源頭減量規劃和分類管理規劃
通過開展綠色策劃、實施綠色設計及推廣綠色施工促進各類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源頭減量,并配套大氣污染、噪聲污染、水環境污染等防治措施。
(五)建筑垃圾收集運輸規劃
明確建筑垃圾收運模式,提出各類建筑垃圾分類收集與運輸要求,并設置收集點。
(六)建筑垃圾利用及處置規劃
工程垃圾與拆除垃圾性質相似,采用“資源化利用為主,消納為輔”的處理模式,可資源化利用的建筑廢物進入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再生利用,最大化實現資源化利用。
裝修垃圾在產生源頭進行人工分選減量后,可資源化利用的建筑廢物進入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再生利用,危險廢棄物及有害垃圾進入危廢處理設施處理,可燃物進入垃圾焚燒廠進行處理。
工程渣土和經固化、脫水處理后的工程泥漿可用于資源化利用、域內平衡、跨區域調劑平衡、生態修復利用、場地平整。
(七)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規劃
持續開展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整治,重點突出城鄉結合部、河道水道兩側、公路鐵路兩側及涉農區域,及時清理無主垃圾,整治非正規垃圾堆放點。
對未取得核準,擅自運輸、處置垃圾,造成環境污染或安全隱患的各類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八)建筑垃圾監督管理規劃
主要包括管理制度機制建設、部門職責分工、全過程數字化治理建設、突發應急預案。
(九)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發展規劃
加快推進發展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并以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生產、質量提升和推廣應用為目標,強化政策支持,完善標準體系,打通建筑垃圾產生、資源化利用、產品應用的各個環節,積極構筑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體系,不斷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水平。
七、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強化存量治理。重點開展存量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工作,包括:持續開展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整治,重點突出城鄉結合部、河道水道兩側、公路鐵路兩側及涉農區域,及時清理無主垃圾,整治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提高城市品質。
(二)完善收運、處理體系建設。推進收運處理設施工程建設,加快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推動資源化利用產業化發展。
(三)推進規劃實施保障。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場、資源化處理廠和消納場等設施的運營管理辦法,出臺建筑垃圾治理監督激勵機制。充實建筑垃圾治理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加強專業學習、技術培訓和信息交流工作。完善用地保障和資金保障。建立和完善公眾參與制度,積極發動、組織引導群眾參與管理監督工作,形成廣泛的群眾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