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范圍和標準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日期均含當日),個人消費者購買純電動小客車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且在規定期限內報廢或者轉讓(不含變更登記)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記的非營運性小客車的,本市給予個人消費者一次性1.5萬元購車補貼。
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符合商務部《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商消費函〔2024〕7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有關條件,按照本市相關實施細則已申領一次性定額補貼的,不可重復申領本實施細則明確的相關補貼。
申請條件和申請時限
(一)申請條件
購車補貼的申請主體和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個人消費者申請補貼,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個人消費者信用狀況良好,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無相關失信記錄。
2.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者轉讓名下的滬牌小客車(以下簡稱“舊車”),應當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登記在本人名下,且在本人名下未作為“舊車”申請過本市相關汽車消費補貼。
3.個人消費者報廢名下滬牌舊車,報廢日期應當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報廢日期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載明的交車時間為準。個人消費者轉讓名下滬牌舊車,轉讓日期應當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轉讓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4.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車,購買日期應當介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購買日期以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5.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車,應當于補貼申請截止日期前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完成注冊登記手續,注冊日期以《機動車行駛證》載明的注冊日期為準。
個人消費者已申領本實施細則明確的相關補貼的,自新車注冊登記日期起一年內,不得將新車使用性質變更為營運。
(二)申請時限
補貼資金申請截止日期為2025年1月10日,異議復核申請截止日期為2025年1月31日。
申請及審核流程
1.申請
補貼申請須由個人消費者發起。申請人可以登錄“上海發展改革”微信公眾號等指定平臺,向市發展改革委提出補貼申請,簽署《補貼申請承諾書》。
2.審核
市發展改革委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信息進行比對,在受理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經審核,信息真實完整,屬于本實施細則明確的補貼范圍的,予以審核通過。信息審核或者補貼資金撥付過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退回申請:
(1)申請人提交的本人身份信息與在汽車銷售機構登記的個人信息,以及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新車的個人信息、報廢或轉讓舊車的個人信息不一致;
(2)申請人持有的“舊車”未完成注銷登記或者轉讓登記,或者申請人已使用該“舊車”申請國家或本市其他類別汽車消費補貼,包括但不限于“促進汽車消費補貼”“燃油車以舊換新補貼”“國三柴油車提前報廢補貼”“國四柴油車淘汰更新補貼”等;
(3)申請人未在本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內購買新車;
(4)申請人購買的新車注冊登記使用性質為“非營運”以外用途;
(5)補貼資金審核期間,申請人將新車使用性質轉為營運屬性,或者新車已不在申請人名下;
(6)申請人存在本實施細則列明的信用記錄;
(7)申請人按照《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商消費函〔2024〕7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以及本市相關實施細則,已向市商務委申請一次性定額補貼的。
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清晰或者無法辨識的,市發展改革委將通知申請人補正信息。申請人可以按照信息補正要求,在本實施細則明確的申請截止日期前,通過原渠道補充提供信息。
3.異議復核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實施細則明確的異議復核申請截止日期前,由本人前往指定地點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市發展改革委確認收齊相關材料后,1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意見,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請人。
4.資金撥付
個人消費者購買的新車,購買日期介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24日之間的(含當日),補貼資金由市節能減排資金承擔;個人消費者購買的新車,購買日期介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的,補貼資金由國家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和市級財政資金按85%:15%比例共擔,其中市級財政承擔的15%配套資金,從本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統籌安排。在符合國家補貼范圍政策執行期內,若國家下達的中央資金使用完畢,超出部分由市節能減排資金統籌安排。申請人提交的申請通過審核,且經公示無異議的,市發展改革委將定期匯總申請人信息和補貼金額,編制資金使用計劃,并向市財政局請款。市財政局根據資金使用計劃,審核后按相關要求撥付。
原標題:市發展改革委 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實施細則(新能源)》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