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詳情
2024年7月期間,里水鎮生態環境部門接群眾舉報,在大沖社區某廠房內存在一廢舊電子產品非法收集窩點。接報后,佛山市生態環境局南海分局立即響應,聯合里水鎮安排執法人員連夜蹲點,借助無人機高空拍攝等手段,精準確認窩點位置及其生產規律。
7月23日,經區鎮生態環境部門嚴密部署,出動執法人員11名對該廢舊電子產品拆解窩點進行突擊查處。經核查,該窩點主要從事廢
舊電源拆解,廠房內堆放有大量從廢舊電源拆解后的廢
電路板。現場檢查期間企業未能提供其持有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資格的證明材料,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生態環境部門依法立案調查,查封扣押廠房內廢電路板5噸,并委托有資質單位對涉案危險廢物進行了轉移暫存,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處理結果
廢電路板(包括已拆除或未拆除元器件的廢棄電路板)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規定的危險廢物(廢物代碼900-045-49)。
在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從事廢電路板的收集處理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無許可證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或者關閉;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相關企業及其負責人將面臨高額處罰,如存在涉嫌環境犯罪的情況,將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佛山市生態環境部門將對涉危險廢物違法犯罪活動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希望廣大企業和市場經營主體引以為戒,守法經營,不要為了牟取非法利益,從事任何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否則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來源/佛山市生態環境局南海分局、佛山市生態環境局南海分局里水監督管理所
整理/佛山生態環境微信編輯小組
原標題:重拳出擊!佛山查獲一廢舊電子產品非法收集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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