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海洋經濟推進建設海洋強國的決策部署,圍繞“向海圖強”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實現再造一個“海上海南”目標,海南省印發了《高質量發展海洋經濟推進建設海洋強省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
文件中明確,將“推動海洋經濟綠色發展”。
強化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深入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加強海洋和海岸帶國土空間管控。健全海洋生態預警監測體系,構建立體化、全覆蓋的海洋監管網絡,強化海洋綜合執法;做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態保護修復和岸灘環境整治,加強紅樹林等典型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工作,筑牢海洋資源開發中的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屏障;扎實推進和美海島、美麗海灣建設;創新海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推動海洋經濟綠色轉型升級。強化海洋綠色技術創新和應用,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推動海洋產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方向發展。在儋州洋浦、東方、臨高等地謀劃建設綠色低碳臨港產業園,推動能源生產消費綠色化、低碳化。加強海洋碳匯開發與利用,有序開展碳匯試點,高水平建設海南國際藍碳研究中心和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深化藍碳標準體系和交易機制研究。
全文如下↓
高質量發展海洋經濟推進建設海洋強省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
(公開發布版)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海洋經濟推進建設海洋強國的決策部署,圍繞“向海圖強”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實現再造一個“海上海南”目標,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新質生產力和海洋強國戰略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錨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戰略框架,堅持規劃引領、創新驅動、生態優先、開放合作,加快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著力提高全要素生產率,高質量發展海洋經濟,推進建設海洋強省。在2023年海洋生產總值占全省GDP比重33.8%的基礎上,海洋生產總值占比穩步提升,至2026年達到40%,為2030年、2035年全省海洋生產總值突破6000億元、1萬億元目標奠定堅實基礎;海洋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海洋產業升級提檔加速,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效益明顯提升,打造成為國家海洋領域新質生產力重要實踐地和深海科技創新重要策源地。
二、重點任務
(一)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
1. 加快深海油氣增儲上產。全面開展常規油氣與非常規油氣資源調查評價,開展重點區域“多氣合采、多能利用”潛力評價。加快建立深海油氣田水下開發技術體系和生產系統。鼓勵、吸引大型油氣公司在海南設立子公司,鼓勵省屬國企參與深海油氣勘查開發。加快推進重點海域天然氣水合物生產性試采。以富碳天然氣和天然氣水合物資源為基礎做大海洋清潔能源產業、延伸海洋化工產業鏈,并帶動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發展,謀劃海上平臺富碳天然氣碳捕集加綠氫制醇氨等重大項目。重點推進陵水17-2氣田全面投產,繼續推進陵水25-1氣田建設,加快樂東10-1等氣田開發利用。積極推動海洋油氣服務保障基地建設。重點建設海口海洋油氣勘探開發指揮中心,積極推進澄邁油氣勘探生產服務基地建設。
2. 做大海洋
新能源產業。重點發展海上風電產業鏈。推進一批海上風電制氫制醇及加注一體化示范工程,在儋州等地建設綠氫生產、存儲、輸送和利用示范園區。支持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建設海上風電支撐保障中心。實施波浪能示范應用工程,推進海洋溫差能發電裝置研發,鼓勵探索海水提鈾技術研發。支持海洋新能源與海洋產業多業態融合發展,探索多能互補系統和示范電站建設。
3. 特色化發展海洋工程裝備產業。推進儋州洋浦、東方、臨高海上風電裝備制造基地建設,加快引進葉片、塔筒、海纜等配套產品制造企業,有序拓展風電裝備海外市場。依托澄邁油氣勘探生產服務基地,建立健全深海油氣裝備裝配測試能力,推動水下采油樹等高附加值油服產品就近制造。發展新能源動力游艇產品,加快游艇制造重點項目建設投產,形成滿足海南游艇消費市場需求的修造能力。加快推進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深海)、海洋災害綜合防治觀監測設備本地化生產。推動海水淡化技術裝備發展及應用。
4. 做精海洋生物制造產業。發揮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等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優勢,推進海口、三亞、瓊海等地的海洋生物醫藥產品研發、先行先試和落地轉化。在海口、儋州、澄邁等地建設海洋生物制造中試孵化平臺,豐富涉及功能食品、日化品、微生物制劑等行業中海洋生物制造產品的種類。在儋州等地發展海洋生物基材料,利用藍藻、紅藻等海洋資源制造聚乳酸、卡拉膠纖維等材料。
5. 做優現代海洋服務業。高標準建設海南國際航運交易中心,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航運指數供應商,發展船舶、航線等航運要素現貨交易及信息服務,加強與上海航運交易所的聯動,加強航運金融供給,適時探索國際化業務。制定實施海南自由貿易港船員綜合服務產業發展五年行動方案,發展國際海員勞務業務。提升航運金融、航運保險、海事仲裁等現代航運服務能級。鞏固提升現代海洋服務業競爭優勢,支持有條件的市縣及產業園區建設涉海專業技術服務市場。力爭到2026年,海商海事、海洋金融等服務水平顯著提升。
(二)提升海洋傳統優勢產業
6. 推進海洋漁業與水產品加工產業提質增效。拓展深遠海養殖,優化布局重力式深水網箱養殖,積極發展大型桁架類裝備養殖,鼓勵養殖工船投資建設,爭創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高標準建設國家級漁港經濟區,重點培育南繁育種、精深加工、集散貿易、漁旅休閑等多元業態。推動集中連片養殖區改造,大力發展工廠化養殖。開拓美、非、歐及東南亞市場,爭創海洋區域公用品牌和外貿自有品牌。
7. 提升海洋旅游文化產業發展品質。引進高品質國際濱海度假旅游項目,打造環島旅游精品線路,發展游艇、郵輪旅游,推動中國東盟(海南)郵輪旅游互聯互通示范項目。做好“海洋旅游+”文章,立足本土更路簿航海文化、疍家文化、耕海牧漁文化等海洋文化資源,開發特色文旅產品。支持西北陸坡深海考古和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相關項目建設啟用,建設海洋文化研學基地。發展海洋體育旅游,建設帆船帆板基地、沖浪小鎮等海洋體育旅游基地。支持發展海洋智慧旅游、海上低空旅游等新業態。
8. 推動海洋交通運輸業智慧綠色轉型升級。加快建設瓊州海峽大通道,大力發展國際
集裝箱航線,重點推動洋浦區域國際集裝箱樞紐港擴建工程。開展洋浦港等重要港口航運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研究推進新一代自動化碼頭堆場建設改造、港口作業和口岸物流單證電子化,提升LNG、生物柴油、甲醇等加注及充(換)電供應服務保障能力。發展石化、風電、裝配式建筑等臨港產業。
9. 延伸海洋化工產業鏈。依托洋浦經濟開發區、東方臨港產業園,推動產業鏈從化工原料向碳纖維、可降解塑料等高端材料延伸,打造石化新材料產業基地。利用海洋天然氣資源賦存優勢,發展尿素、甲醇及其他精細化工產品,推進化肥產品結構和質量升級。發展濃海水高效提取及高值化深加工產業,發展海鹽養生產品。
(三)超前布局海洋未來產業
10. 探索開發深海資源。開展深海生物、深海礦物等資源探測與勘查。培育發展深層海水利用產業,謀劃開展深海礦物勘探開發及環境影響評價。支持三亞建設深海資源共享平臺,加快推進深藍海洋深層水綜合體—海洋高新產業基地項目建設。
11. 培育發展極地產業。實施三亞南山港公共科考碼頭工程項目、南山港科考服務體系二期項目。積極參與海洋微生物基因資源、物種資源、信息資源的調查與研究,形成一定的專業技術服務能力。力爭到2026年,引育一批極地領域優勢企業,技術成果產業化取得突破。
(四)提升海洋科技創新能力
12. 打造高能級海洋科創平臺體系。圍繞打造深海科技創新重要策源地,依托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建設,加快集聚國內外深海創新資源、布局科研基礎設施,搭建高能級深海科技創新載體平臺。加快推進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深海)、海南海洋地質科技文化創新中心等建設運行,爭取謀劃涉海大科學裝置。在深海油氣、海洋漁業、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制造等重點領域建設產業創新平臺。聚力布局“智慧海洋”新基建,整合數據資源打造涉海科創數據支撐平臺。
13. 強化科技攻關與成果轉化。瞄準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圍繞深海、綠色、安全等海洋高新技術領域,集中力量開展前沿導向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集中資源和力量突破一批制約深海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與裝備。推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改革,開展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試點,出臺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比例及涉海裝備首臺套、材料首批次保費補貼等措施。加強海洋技術轉移轉化中心、海洋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等成果轉化平臺建設,打造海洋科技成果高效轉移轉化服務載體。
14.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積極引進深海領域科技企業,支持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組建涵蓋產學研用各主體的深海科技創新聯盟及專業聯合體,建設海洋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制定海洋領域鼓勵企業研發的指導目錄,重點支持企業開展深海領域基礎技術、前沿技術和產業關鍵技術研發。開展涉海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及專精特新企業等優質創新型企業梯次培育工作。
15. 促進海洋產業應用人才培養和海洋科技人才聚集。加強海洋領域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人才載體建設,積極引進海洋領域高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創業團隊。支持涉海高校、職業院校加強與國內外重點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合作,通過聯合辦學、建設涉海職業教育基地等方式,“定制化”培養高層次海洋科技人才和緊缺的職業技能人才。
(五)推動海洋經濟綠色發展
16. 強化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深入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加強海洋和海岸帶國土空間管控。健全海洋生態預警監測體系,構建立體化、全覆蓋的海洋監管網絡,強化海洋綜合執法;做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態保護修復和岸灘環境整治,加強紅樹林等典型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工作,筑牢海洋資源開發中的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屏障;扎實推進和美海島、美麗海灣建設;創新海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17. 推動海洋經濟綠色轉型升級。強化海洋綠色技術創新和應用,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推動海洋產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方向發展。在儋州洋浦、東方、臨高等地謀劃建設綠色低碳臨港產業園,推動能源生產消費綠色化、低碳化。加強海洋碳匯開發與利用,有序開展碳匯試點,高水平建設海南國際藍碳研究中心和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深化藍碳標準體系和交易機制研究。
(六)促進海洋經濟開放合作
18. 服務國家重大區域戰略。加大與粵港澳大灣區、北部灣地區合作力度,加強瓊州海峽兩岸海洋資源共同開發、海洋生態環境協同保護、海洋綜合管理合作,加強海洋油氣、海洋漁業、海洋工程裝備、海上風電等重點產業合作,促進區域聯動發展。
19. 融入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充分利用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等自由貿易協定,開拓藍色經濟合作發展新空間,鼓勵企業拓展海外業務,加強與東盟等沿線國家開展海陸交通基建建設、能源資源開發與利用、海洋科技、海上搜救、海員服務等領域合作。
20. 參與全球海洋治理。加強國際海洋事務交流合作,引進國際海洋事務機構落戶海南,實施“聯合國海洋科學促進可持續發展十年”海洋負排放國際大科學計劃;建設南中國海區域海嘯預警中心(海南)。高質量辦好博鰲亞洲論壇南海分論壇、海洋合作與治理論壇等活動。
(七)完善海洋經濟治理體系
21. 完善海洋調查監測管理體系。編制海洋調查監測規劃,研究制定海洋調查監測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海洋調查監測綜合管理協調機制,規范海洋調查監測活動。構建海洋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及海洋綜合立體觀測網,開展海洋資源、生態環境和災害風險本底狀況調查監測。建立健全省級海洋調查監測標準計量與質量控制體系,修訂完善海洋調查監測數據及成果匯交管理制度,鼓勵調查監測資料的二次開發,提升調查監測成果轉化應用水平。
22. 加強海洋領域制度供給。推動制定與國際規則、慣例接軌的海南省海洋經濟促進條例。開展海洋經濟空間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研究,研究制定海南省海洋空間利用管理規定,統籌布局以港口為重點的重大基礎設施和以海洋油氣、海上風電、深海養殖為重點的重大生產設施。強化陸海主體功能及空間功能協同,加強港口資源空間整合及海域立體分層使用,全面落實海岸帶建筑退縮線制度。堅持圍填海嚴管嚴控,探索與土地利用銜接的存量圍填海管理機制。
23. 整合集聚涉海優勢資源。充分發揮省委海洋發展委員會、省海洋廳、省海洋經濟發展與資源保護研究院、省海洋和漁業監察總隊職能作用,完善海洋管理體系,打通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金融等部門涉海項目數據庫,加強與統計部門數據共享及信息互通。積極爭取和用好試點示范政策,鞏固提升海口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建設成果,推動陵水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加快推進三亞現代海洋城市建設。
24. 優化財政金融支持機制。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帶動作用,引導社會資本設立服務海洋經濟的產業投資基金。用好國務院關于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用好專項債、超長期特別國債等政策,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完善財政補貼等激勵措施,加大對涉海公共基礎設施、重大科技專項、公共服務等項目的支持力度。
三、組織實施
要加強黨對海洋工作的全面領導,強化整體謀劃和統籌調度,建立健全涉海工作協調推進機制,破解工作難點堵點,抓緊謀劃一批涉海重大項目,強化組織保障、人才保障、要素保障,加快形成海洋強省建設的強大合力。要逐年分解主要目標和重點建設任務,定期開展調度工作和跟蹤分析、年度評估和監督檢查,強化對重點事項、重大項目及配套措施的督促落實。要強化海洋經濟統計調查,健全海洋經濟運行監測體系。支持建立海洋發展、海洋治理研究高端智庫,推進海洋發展戰略、海洋治理、海洋經濟綜合研究等工作,為高質量發展海洋任務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撐。各相關市縣要細化工作措施,原則上不制定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