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玻璃制造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政策背景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拼”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的相關要求。浙江省在2024-2025年要完玻璃制造行業在內的13個重點行業整治提升工作,依法淘汰一批落后產能和“散亂污”企業、優化提升一批企業工藝裝備和治污能力、培育選樹一批環保“領跑”企業,加快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健全污染防治長效機制,嚴密防控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其中,玻璃制造行業需在2025年底完成整治提升,為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壓實責任,制定了《杭州市玻璃制造污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目的意義
為系統治理全市玻璃制造行業環境污染問題,推動杭州市玻璃制造行業高質量發展和轉型升級,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據
1.《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
2.《關于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拼”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
三、主要內容解讀
本《實施方案》擬全面開展杭州市玻璃制造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推動行業工藝裝備優化升級、污染防治科學精準、節能降耗協同增效、環境管理體系健全、環境風險安全可控。主要包括指導思想、整治目標、主要任務、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五個部分。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緊緊圍繞美麗杭州建設總體部署,落實新發展理念,優化傳統玻璃制造行業企業工藝裝備和治污能力,進一步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健全污染防治長效機制、嚴密防控環境風險,推動玻璃制造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整治目標
至2025年底,全市玻璃制造行業突出性、普遍性和反復性污染問題全面整治到位,實現全市玻璃制造行業“行業發展集約化、工藝設備自動化、能源結構清潔化、污染防治高效化、廠區建設規范化、環境管理精細化”的總體目標,做強做優杭州市玻璃制造產業,打響區域品牌,促成玻璃制造產業轉型升級。
(三)主要任務
關于玻璃制造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提出了五大任務。
1. 促進工藝設備現代化。一是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生產裝備,引導小規模、低效生產線整合升級。二是高質量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行動。
2. 推動生產過程清潔化。一是推動天然氣、電能等清潔能源代替石油焦、重油、煤等高污染燃料。二是加強源頭替代,推廣低VOCs含量物料使用。三是采用清潔的生產工藝,控制減少污染物產生量;四是加強余熱利用和資源回收。
3. 落實污染防治高效化。一是嚴格落實熔窯煙氣高效治理,根據污染物采用合理高效的處理工藝設備,全面配備PLC或DCS控制系統,規范運維操作。二是全面加強粉塵無組織排放控制,對物料的儲存、輸送、生產工藝等過程產生的粉塵應收盡收或采取濕法作業。三是完善污水、固廢、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各類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確保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分類儲存、規范管理;噪聲達標排放。
4. 加強廠區建設規范化。一是指導企業合理設置廠內功能區,推進分區管理;二是加強路面硬化管理,安裝門禁系統,以揚塵管控為重要抓手,提升廠容廠貌。
5. 強化企業管理精細化。一是充分借助自動化和智能化改造的契機,實行規范化操作和全流程管理。二是完善各項制度建設;三是鼓勵培養專業人才,落實精細化管理,提升產品管理和環境管理水平。四是鼓勵企業建設生產和環境管理信息化平臺。五是督促企業按要求編制或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做好演練。
(四)工作安排
共分為3個階段,部署準備階段(2024年6月底)、整治實施階段(2024年7月-2025年9月)、總結驗收階段(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五)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杭州市重點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專班,專班下設玻璃制造行業整治工作組,由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經信局組織實施,統籌全市玻璃制造行業整治提升各項工作。相關區、縣(市)政府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完善工作機制,負責轄區具體工作。
2. 嚴格督導考核。對照整治提升方案,嚴格開展玻璃制造行業整治進展評估和驗收。相關區、縣(市)政府嚴格落實玻璃制造企業網格化管理要求,開展“雙隨機、一公開”“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現場督導檢查。將玻璃制造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納入“美麗杭州”考核,通過正反兩類典型案例跟蹤問效,對整治行動遲緩、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未達到整治目標的單位進行通報。
3. 強化幫扶引導。相關區、縣(市)要完善有利于玻璃制造行業整治提升工作的財政、信貸、綠色金融和土地等政策措施,對行業領跑企業和整治績效突出的重點企業加大支持力度,激勵企業創新發展。建立“管家+專家”幫扶機制,組建專家團隊,加強對各地玻璃制造行業污染整治提升的技術幫扶。借助新聞媒體、廣播電視、網絡平臺等手段,加強宣傳力度,積極營造良好的玻璃制造行業污染整治工作氛圍。
4. 完善監管機制。加強日常現場執法,采用“專人負責”“專案交辦”“蹲點督辦”“限時辦結”等,嚴格執行并不斷完善環境執法指南。完善企業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各級各部門監督管理責任和網格化管理長效機制。建立玻璃制造行業污染整治提升數字化平臺,全要素一圖管治、全鏈條閉環管控、全方位跟蹤幫扶、全覆蓋評估考核。
四、文件適用范圍及施行時間
本文件適用于杭州市行政區域范圍。2024年7月26日起開始施行。
五、解讀單位和聯系人
本實施方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解讀。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