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計量檢定(測試)研究院、國家海洋
環境監測中心、各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監測與科研中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第一監測站、浙江省海洋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福建省近岸海域環境監測站,其他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和完善生態環境監測領域計量技術規范體系,提高在線/現場監測等生態環境監測專用設備的計量溯源性和準確性,發揮計量對生態環境監測的支撐作用,現組織開展2024年度生態環境領域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制定計劃項目征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申報范圍
(一)固定污染源排放及執法、污染追因溯源等生態環境管理工作所需的在線/現場監測設備、立體快速監測設備、
傳感器等網格化監測設備等配套的計量技術規范。
(二)環境質量評價與考核等生態環境管理工作所需的在線/現場監測設備配套的計量技術規范。
(三)水生態保護、國際履約等重點領域所需的在線/現場監測設備配套的計量技術規范。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應當與環境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銜接配套,緊貼生態環境重點管理工作的監測計量需求。
(二)申報單位在相關領域應具有較強影響力,具備牽頭制定相關國家計量技術規范的技術實力,能夠為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制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申報項目的起草單位一般不少于兩家。鼓勵和支持采用監測+計量的形式,起草單位包含生態環境監測與計量技術機構,確保相關計量技術規范既符合計量技術要求,也適用于生態環境監測實際工作。
(四)鼓勵信譽好、實力強、熟悉了解生態環境監測與計量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積極申報、參與制訂國家計量技術規范。
(五)申報項目的主要起草人應為行業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專家,一般應具有起草計量技術規范的經驗。
(六)申報項目應當具備扎實的前期研究應用基礎,主要技術內容科學成熟,在行業內得到廣泛認可,涉及的相關計量量值(參數)量值傳遞與溯源體系完整。
(七)申報項目書應明確技術規范的適用范圍、校準方法、校準條件、計量特性、不確定度評定等重要內容,提交技術規范初稿或草案的,可優先申報。
(八)項目申報書應明確進度安排和完成期限,工作周期(從下達任務至完成報批)超過24個月建議先期開展預研工作,相關工作完善后再行申報。
三.報送程序和要求
(一)項目申報應提交資料(相關格式參見附件):
1、國家計量技術規范項目申報書;
2、申報人簡歷;
3、申報技術規范草案。申報單位應認真準備規范草案,規范草案應明確提出主要章節及各章節所規定主要技術內容;
4、2024年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項目申報一覽表。
(二)申報方式:
申報單位應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將填寫完整的國家計量技術規范項目申報書、2024年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項目申報一覽表、申報人簡歷和申報技術規范草案的電子文檔發送至秘書處郵箱secretary@cnemc.cn。秘書處初審通過后再報送紙質版材料,蓋章后書面形式函告秘書處。
關于項目申報的問題請聯系環境計量委秘書處: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王瑜 010-84943156
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 劉安妮 010-64525302
原標題:通知公告 | 全國生態環境監管專用計量測試技術委員會關于征集2024年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計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