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表示,雖然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污水垃圾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但距離建設美麗中國目標任務還有不小差距。差距在哪?發改委提出了污水、垃圾、固體廢棄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監測監管等幾方面的目標,這些目標將成為未來三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
1 “距離建設美麗中國目標任務還有不小差距”
環境基礎設施,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增進民生福祉的保障。過去十年,是中國環保“大躍進”的十年,中國的環境基礎設施實現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例如,從2012年到2021年,全國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從1.2億立方米/日增長到2.1億立方米/日,污水處理率達到97.89%,基本接近飽和。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也由44.6萬噸/日增長到105.7萬噸/日,增加了一倍還多。
雖然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但相比未來的目標,仍然還存在一些差距。8月25日,國家發改委在《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2023—2025年)》的解讀文章中就表示: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污水垃圾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我國環境基礎設施處理能力大幅提升、運營管理持續優化、工藝技術明顯進步,環境基礎設施領域“十四五”相關目標進展順利,污水處理能力、再生水生產能力、全國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等目標已提前完成或接近完成,但距離建設美麗中國目標任務還有不小差距。
對標建設美麗中國的目標任務,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還存在哪些差距,就顯得非常重要。具體來講,這些差距包括:
1、部分城區截污納管不到位、管網老舊破損和混接錯接,污泥處置和資源化利用能力仍存在短板;
2、部分地區生活垃圾分類收轉運體系還不完善、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仍存在短板;
3、部分地區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率不高;
4、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品類不平衡、部分偏遠地區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尚不完善;
5、園區環境污染治理要求高、難度大,基礎較為薄弱;
6、部分地區焚燒飛灰處置、滲濾液處理監管能力不足。
正是基于這些差距,國家發改委結合環保行業發展現狀和環境治理需求,在“十四五”目標基礎上,提出了新的要求:到2025年,環境基礎設施處理處置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200萬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4.5萬公里,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不少于1000萬立方米/日;全國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達到70萬噸/日以上,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80萬噸/日以上。固體廢棄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和規模顯著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充分保障,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置。
這一目標的提出,將更大力度促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助力城鄉人居環境改善。
2 國家發改委打響“六大提升行動”
基于上述目標,國家發改委還提出了6項重點任務,也就是“六大提升行動”。
1、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
2、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
3、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利用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
4、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等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
5、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
6、監測監管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
以“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為例,大家知道,近年來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比如部分地區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設施與居民分類投放需求不匹配,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滯后等。針對這些短板,《提升行動》就提出了3方面的措施:
首先,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體系,合理布局建設收集點、收集站、中轉壓縮站等設施,健全收集運輸網絡。其次,持續加強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加快補齊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短板,鼓勵按照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或就近處理等模式,推動設施覆蓋范圍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第三,規范開展庫容已滿生活垃圾填埋設施封場治理。改造提升現有填埋設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強填埋氣回收。
看得出來,這些措施都是有的放矢,針對了當前工作的短板。比如垃圾焚燒設施建設,主要就是“補齊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的短板”。
至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眾所周知已經接近飽和,所以這次的《提升行動》并未作出規定。
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晶昊表示,相信在《提升行動》的指導和推動下,我國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建設運營水平將得到進一步提升,為提升城鄉人居環境、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3 多項措施解決“運營資金壓力大”問題
除了政策措施有的放矢,不再“撒胡椒面”以外,這次的《提升行動》還對保障政策落地做出了很多規定。比如,為了推動“六大提升行動”落實落地,《提升行動》在組織實施方面提出了多項具體措施:
1、開展全面系統評估,要求各省(區、市)以市為單位開展環境基礎設施摸底評估工作,全面掌握本轄區環境基礎設施現狀,系統評估轄區環境基礎設施處理能力、處理水平、運行情況以及短板弱項情況,形成環境基礎設施評估報告。
2、加強項目謀劃儲備,各地要根據評估情況加快環境基礎設施項目謀劃儲備,編制本地區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清單。
3、強化項目建設管理,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加快履行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手續,盡快建成投運。
特別是針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資金壓力大”的問題,也給出了多項支持保障措施:
第一,加強資金支持。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支持,將符合條件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支持范圍。其次,健全價格機制。完善污水、生活垃圾、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價格形成和收費機制。第三,增強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環境基礎設施項目信貸投放力度和融資支持力度等。最后,創新實施模式。鼓勵結合地方實際,探索開展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和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運營。
這里面,有直接的資金支持,也有“治本”的價格機制改革,有輔助的信貸支持措施,還有商業模式上的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和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等,在多方面為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資金的支撐。
通過這些手段,多管齊下,相信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解決環境基礎設施“錢從哪來”的問題。
原標題: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飽和了?還有這些短板需要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