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地方新聞】燃煤電廠是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對象之一,超低排放改造成為削減燃煤電廠排污的新任務。目前,多個省份相繼發布了地方標準,而超低排放則被寫入了排放限值,包括河南、河北、上海、山東和浙江。
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電廠 五省地方標準劃限值
1.河南
河南省燃煤發電機占火力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和總發電量的95.9%、97.1%,原煤消耗量占全省工業煤炭消耗量的4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占全省工業排放量的31.9%、37.4%。燃煤火力發電是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行業。
河南省《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發布實施。標準規定,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4項指標排放限值分別為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0.03毫克/立方米;其中,W型火焰爐膛鍋爐和循環流化床鍋爐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為100毫克/立方米。除汞指標與國家標準持平外,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項指標均比國家標準更嚴。
自2017年10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所有燃煤電廠建設項目和涉及使用65蒸噸/時以上燃煤鍋爐項目一律按新標準執行。
2.河北
2015年10月,河北省發布了《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其中,現有及新建單臺出力65噸/小時以上(除層燃爐、拋煤機爐外)燃煤發電鍋爐,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項指標排放限值分別為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65噸/小時以上以低熱值煤為燃料的燃煤發電鍋爐及新建單臺出力65噸/小時及以下的煤粉發電鍋爐,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項指標排放限值分別為2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制均為0.03毫克/立方米。
自2016年1月1日起,現有及新建單臺出力65t/h以上(除層燃爐、拋煤機爐外)燃煤發電鍋爐執行表1規定的排放限值。
自2016年1月1日起,現有及新建單臺出力65t/h以上(除層燃爐、拋煤機爐外),投資主管部門按低熱值煤發電項目核準的電廠中,以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熱值煤為燃料(混合后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不高于14640kJ/kg)的燃煤發電鍋爐;現有及新建單臺出力65t/h及以下的煤粉發電鍋爐執行表2規定的排放限值。
自2016年1月1日起,現有及新建單臺出力65t/h以上的層燃爐、拋煤機爐;現有及新建單臺出力65t/h及以下(除煤粉發電鍋爐)的燃煤發電鍋爐執行表3規定的排放限值。
3.上海
2016年1月29日,上海市發布實施《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燃煤電廠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制分別達到10毫克/立方米(新建5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0.03毫克/立方米。
標準將60萬千瓦及以上的公用燃煤機組標準執行時間確定為2016年9月1日,30萬千瓦及以上的公用燃煤機組標準執行時間為2017年9月1日,自備電廠燃煤機組標準執行時間為2018年1月1日。標準還提到,燃煤發電鍋爐應采取煙溫控制及其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煙羽等現象。
4.山東
早在2013年9月1日,山東省就發布實施了《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制分別達到2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0.03毫克/立方米。
之后,于2016年2月發布了標準修改單。新修訂的標準中燃煤(含水煤漿)鍋爐污染物排放限值調整為:煙塵410噸/小時以上鍋爐5毫克/立方米、410噸/小時以下鍋爐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現有W型火焰爐膛和循環流化床鍋爐100毫克/立方米、其他燃煤鍋爐50毫克/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0.03毫克/立方米。
全省范圍內,現有燃煤(含水煤漿)鍋爐自2018年1月1日起、新建燃煤(含水煤漿)鍋爐自本修改單發布之日起,執行修改后的“燃煤(含水煤漿)鍋爐”限值;以油或氣為燃料的鍋爐或燃氣輪機組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有關要求,由省人民政府以通知或公告形式另行發布。
5.浙江
浙江省于今年8月28日印發《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并要求9月30日前反饋。浙江省標準中,新建燃煤發電鍋爐和現有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鍋爐,顆粒物排放限值執行5毫克/立方米,現有單臺出力30萬千瓦瓦以下(不含)燃煤發電鍋爐顆粒物排放暫行限值1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執行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執行35毫克/立方米。
征求意見稿還提到,要求位于城市主城區及環境空氣敏感區(GB3095規定劃分為一類功能區中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二類功能區中的居民區、文化區等人群較集中的環境空氣保護目標,以及對項目排放大氣污染物敏感的區域)的燃煤發電鍋爐應采取煙溫控制及其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煙羽等現象。
原標題:這5個省將“超低排放”正式寫入地方強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