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渣土車清洗機洗輪機,鄭州建筑工地全自動清洗機,鄭州建筑工地全自動沖洗設備,工程車輛全自動沖洗機 為進一步加大揚塵污染控制力度,切實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區政府同意,現就加強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來,我區環境質量有了很大改善,但空氣污染仍然較為嚴重,特別是城區揚塵污染問題非常突出,已成為我區城市空氣污染的主要原因,防治形勢十分嚴峻。揚塵污染主要來自施工工地、交通運輸、垃圾及渣土運輸、物料堆場等。目前,我區棚戶區拆遷改造進入攻堅階段,揚塵污染防治任務更加艱巨。加強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對于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發展文化旅游產業、樹立良好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該項工作的重要性,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
項目 | 單位 | 參數/單位 |
設備尺寸(長*寬*高) | cm | 2250*3600*1000 |
使用車輛及載重量 | T | 100T以下各類工程車 |
沖洗方式 |
| 車輛自行 |
啟動方式 |
| 自動/遙控/手動 |
配電系統額定電壓 | V | AC 380 |
配電系統額定電流 | A | 20 |
配電系統額定功率 | KW | 7.5 |
沖洗時間 | S | 1-60(可調) |
沖洗耗水量 | L/輛 | 小于5(循環) |
沖洗壓力 | Kg/cm² | 3-4 |
二、明確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內容
重點治理各種建筑(拆除)工地、物料堆場、運渣車輛、城區道路等揚塵污染,有效遏制塵源,逐步改善大氣環境。主要包括:拆遷和建筑工地的渣土漏天堆放,建筑施工揚塵;交通運輸過程中散裝物料沿路拋灑;采石場、石灰窯、堆料場揚塵;被破壞的山體巖石裸露,冬春季揚塵等。
三、明確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責任分工
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條塊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嚴格落實相關責任,各鄉鎮、街道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轄區內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各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一)區*:負責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并負責本通知的組織實施。
(1)加強源頭控制,嚴格執行環評制度。所有建筑項目均須經過環評審批并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督促建設單位提交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包括對可能產生揚塵污染建設項目的揚塵污染防治方案,提出建設施工過程中的具體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否則不予環保審批。
(2)加強對工業點源廠區范圍內揚塵污染的防治,確保點源揚塵、粉塵達標排放。
(3)牽頭組織對本通知執行情況的考核。
(二)區住建局:負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強建筑施工揚塵防治
全區所有土建工地、道路施工(不含市政維修現場施工)必須設置高度2.5米以上的圍擋,各類管線敷設工程邊界必須設置1.5米以上封閉式或半封閉式路欄,其余設置1.8米以上圍檔。圍檔底端應設置防溢座,不得留有縫隙。鄭州渣土車清洗機洗輪機,鄭州建筑工地全自動清洗機,鄭州建筑工地全自動沖洗設備,工程車輛全自動沖洗機工地建筑結構腳手架外側必須設置不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的密目式安全濾布。臨河建筑工地必須封閉作業,嚴禁棄土棄渣下河。
建筑工地必須采取鋪設水泥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等措施硬化進場道路,在車輛出口設置洗車平臺,清洗進出車輛輪胎及車身,不得帶泥上路。修建沉砂井、沉砂池、廢水導流渠、廢水收集池。進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運輸車輛,必須采用密閉車斗,保證物料不遺撒外漏。與區*分局*大隊共同對城區內所有運輸物料、渣土的車輛登記備案,設定通行線路和時間限制。
施工過程中堆放和使用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必須采取密閉存儲、設置圍擋或堆砌圍墻、采用防塵布遮蓋等防塵措施。嚴禁在道路和人行道堆放建筑材料,嚴禁高空拋撒建筑垃圾,不得現場攪拌混凝土。施工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必須在一周內完成清運,做到工完場凈。
各工地必須有專人負責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閉、覆蓋、灑水作業及車輛清洗作業,記錄揚塵控制措施實施情況,對工地周邊實施保潔。對干燥、易起塵的土方工程,必須灑水壓塵,遇四級或四級以上大風天氣,停止土方作業,并覆蓋防塵布。
按工地沙土覆蓋率、施工現場圍擋率、工地路面硬化率、拆除工程灑水率、駛離工地車輛封閉與車輪沖洗率5個方面,鄭州渣土車清洗機洗輪機,鄭州建筑工地全自動清洗機,鄭州建筑工地全自動沖洗設備,工程車輛全自動沖洗機對建筑揚塵管理出臺具體要求及考核辦法,并抓好檢查和督導落實。
(2)規范拆遷施工揚塵管理
拆除作業前,實施拆除單位必須在工地周圍設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圍檔,作業時必須持續灑水以抑制揚塵。需爆破作業的,要根據爆破規模,在爆破作業區外圍灑水噴濕。施工中的土方作業,必須落實覆蓋、灑水、沖洗等除塵措施。拆除工程完成后15日內主體工程不能開工建設的,必須采取覆蓋、灑水等措施防止揚塵。出臺拆遷施工揚塵管理及考核辦法,并抓好檢查和督導落實。
(3)加強市政工程的管理
市政工程、道路開挖施工前有條件的路段必須設置施工圍欄,不具備條件的必須設置醒目標識。施工中對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必須采取防塵措施;施工中產生的棄渣棄土,必須當天清運。施工結束后必須及時清理施工現場,進行現場恢復,不得造成路面損毀。嚴禁帶塵車入城,禁止車容不整潔的各類車輛在城區內行駛。
(4)加強行道樹、草坪、護欄的管理
對行道樹、草坪、護欄由園林部門實施淋洗,每年4月至9月每月沖洗2次,當年10月至次年3月每月沖洗1次,提高公共場所綠化率。
(三)區城市管理局:負責按照市政府2004年第100號令規定,以棚戶區改造工程現場、道路建設施工場地環境管理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對建筑施工場地環境監管力度,督促各建筑施工單位按照清潔作業標準,嚴格落實防塵措施,圍欄裝卸建筑物料,規范建筑垃圾存放,控制揚塵污染。
(四)區市容環衛局:負責道路清掃的揚塵治理工作。
規范道路清掃工作。加大機械化作業力度,清掃同時應沖洗道路,主要街道及人行道每天清掃、沖洗兩次以上;清掃過程中不得產生揚塵,淘汰所有農用清掃拖拉機,禁止焚燒垃圾。加強公共場所清潔和抑塵力度。生活小區、小街小巷加強清掃保潔。
(五)區*分局*大隊:負責控制交通運輸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嚴查道路運輸拋灑。協調市*部門對城區內所有物料、渣土的運輸車輛登記備案,確保其按規定路線、時段通行,對于不采取密閉措施運載粉塵物品或容易脫落、揚灑物品的車輛,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六)區*和區公路局:負責公路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對在公路用地、路肩內傾倒廢土、垃圾的,對散落物污染路面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公路施工現場進行整治,確保物料存放場所密閉,避免起塵。
(七)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采石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對全區的采石場進行排查,清理取締非法采石場;對城區周邊、交通要道兩側的采石場進行重點整治,對于揚塵污染嚴重的進行停產治理;對于開采完畢的山體,督導責任單位植樹種草進行山體修復。
(八)區*:牽頭組織好秸稈禁燒工作,疏堵結合,控制住秸稈焚燒和燒荒現象。
(九)區*:加大對揚塵污染防治所需資金的扶持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各鄉鎮、街道要認真履行對轄區環境質量負責的法定職責,制定揚塵污染防治計劃,加強組織,嚴格落實環境目標責任制。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責任,細化措施,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要切實加大*力度,嚴肅查處揚塵污染違法行為,實行日常監督與專項整治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推進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大氣環境質量。
(二)建立舉報和定期通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造成揚塵污染的行為都有權進行舉報。各鄉鎮、街道和區建設、*、交通、環保等部門要設立,接受舉報和投訴。對投訴和檢查中發現的揚塵污染問題,要及時核實通報,相關責任部門要迅速組織查處,并反饋查處結果。
(三)嚴格檢查考核。區*要將揚塵污染防治納入環境保護工作考核;區住建局要將城區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城市綜合管理考核,將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區市容環衛局要將道路保潔過程中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納入技術規范;區*要將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公路管理考核。區*、區*和區政府調研督查室要聯合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督查,對在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中推諉扯皮、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導致揚塵污染問題嚴重、大氣質量得不到改善的,依法嚴肅處理,堅決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