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94水平垂直燃燒試驗機UL94水平垂直燃燒試驗機
4試驗條件的說明和試驗樣品選擇
如果可能,試驗樣品應是一個完整的成品,試驗樣品的選擇應確保試驗條件與正常使用中存在的GB/T 5169.11-2006/IEC60695-2-11:2000
條件無顯著的差異,如形狀、通風、熱應力影響以及試驗樣品可能出現的火焰或燃燒顆粒或灼熱顆粒落
到試驗樣品附近的影響。
如果試驗不能在完整的成品上進行,或除非有關規范另有規定,則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
a)在需要檢驗的部件中切下一塊;
b)在完整的成品上開一小孔使其與灼熱絲接觸;
)從完整的成品中取出需要檢驗的部件,進行單獨試驗。
在有關規范中應規定哪部分可以取出,以便接觸到灼熱絲,孔太小可能會因周圍物體的起燃、灼熱
絲溫度的降低,或氧氣的利用率受到限制而影響試驗結果,然而孔太大則會比常態得到更多的氧,也會
影響試驗結果。
在試驗期間,如果裝有
(驗樣品的設備的任一部分因灼熊絲的熱量而起燃,從而影響試驗樣品受熱
條件時,這樣的試驗應是
應確保在規定的
行試驗,灼熱絲不會使部件起燃,如果起件被
燃,其燃燒的持續時間是
有限的,不會因試驗
CHINA
焰或讀
樣品
熱顆粒時延,
如果在施加灼
藥絲期間試驗樣品冒出火焰面
產生著火危險,期需要使用其他起燃源作進一步試驗,
如將針焰施加到
的火焰而受到影響的那些
部件上。
灼熱絲試驗
于可能需要其他試驗方法(例如GB/T5169,5-1997中的計焰試驗)的小部件。
5試驗裝置的
GB/T 516
-2006的第享給
試驗裝置的說
為了評定火
延的可能性,
從試驗樣品上落下的
灼熱顆粒面引起的火焰蔓延的可能
性,將GB/T51
2006的
3規定
在試驗樣品周圍或下面的材料或元件,放在
試驗樣品的下面
驗樣品與代表周圍材料或元件的銷底
備中的實際距離
SOHVONVIS
之間
的距離應等
試驗樣品安裝在電工設
如果試驗樣
個完整的獨立式設備,應按正常使用位置將其放置在GB/
5169.10--2006的
5.3規定的鋪底層
底層在設備底部四周至少
長 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