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家生產銷售XLHVR-4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
基本簡介:
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主要參照UL 94-2006、IEC 60695-11-4 、IEC 60695-11-3、GB/T5169-2008系列等 標準采用規定尺寸的本生燈 (Bunsen burner) 和特定燃氣源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 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平或垂直狀態的試品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品點燃、灼熱燃燒的持續時間和燃 燒長度等來評定其可燃性及著火危險性。
HVR-4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主要針對 V-0 、 V-1 、 V-2 、 HB 、 5V 級材料的可燃性進行定級評定 適用于照明設備、低壓電器、家用電器、機床電器、電機、電動工具、電子儀器、電工儀表、電氣連 接件和輔件等電工電子產品及其組件部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 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
技術參數:
燃燒器:內徑Φ9.5mm ± 0.3mm單氣體及內徑Φ12mm ± 0.3mm混合氣體本生燈各一個
試驗傾角:0°、20°、45°手動切換
火焰高度:20mm ± 2mm 到180mm±10mm可調
施焰時間: 0-999.9s±0.1s可調
余焰時間: 0-999.9s±0.1s,自動記錄,手動暫停
余灼時間: 0-999.9s±0.1s,自動記錄,手動暫停
燃燒氣體: 98% JIA烷氣或98% BIN烷氣( 一般情況可采用液化SIYOU氣代替 )
流量壓力:帶雙流量表及壓力表(燃氣及空氣)
溫度測試范圍:0~1000℃
火焰溫度要求:從100℃±5℃升到700℃±3℃的時間在44±2秒及54秒±2秒之內
測溫熱電偶:Φ0.5mm進口鎧裝(K型)熱電偶二條(雙測溫系統,V-0/1/2(50W)及5VA/B(500W)級別
試驗背景:黑背景
試驗過程:試驗程序手動控制,獨立抽風
參照標準:UL 94-2006、IEC 60695-11-3、IEC 60695-11-4、GB/T5169.15、16、17、22-2008
工作室體積:0.75立方、不銹鋼機箱(可定制其他尺寸)
設備外尺寸:1100mm寬×700mm深×1300mm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