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標識標牌系統的圖形應符合《公共信息標識標牌圖形符號》中規定的要求;
標識系統的中英文版本應符合國家和采購單位的相關標準。如果沒有這樣的標準,翻譯應由設計單位和采購單位確認。所有標志的中英文文字和顏色應在使用前以書面形式提交給采購單位確認。
標識標牌系統本身的各種金屬型材和部件,連同內部鋼骨架,應符合國家有關設計要求(應符合抗風荷載要求),并保證強度;封閉時應進行防水處理;
標識標牌系統應安裝牢固,易于拆卸。標識標牌系統的所有安裝掛件和螺栓應鍍鋅進行防腐處理。所有標識標牌系統的安裝應與其他設施緊密協調,無隱患。
毛刺、金屬碎片和其他污染物不得留在標識標牌系統中使用的截面切口上。
標識標牌系統的成品表面,無論是原始表面還是涂有其他涂層,都應無劃痕和劃痕。
所有標識標牌系統應考慮安裝水平維護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