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生產審核
山水云(北京)環境技術有限公司經多年發展,在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公司現有清潔生產審核工作人員數名,同時聘請多名省、市級專家作為技術指導。公司面向全區提供清潔生產審核咨詢、制定清潔生產審核計劃、協助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一、清潔生產審核概念
企業清潔生產審核使對企業現在的和計劃進行的工業生產實行預防污染的分析和評估,是企業實行清潔生產的重要前提。
在實行預防污染分析和評估的過程中,制定能夠減少能源、水和原輔料使用,消除或減少產品和生產過程中有毒物質的使用,減少各種廢棄物的排放及其毒性的方案
二、清潔生產審核目的
通過企業清潔生產審核達到如下目的
確定有關單元操作、原材料、產品、用水、能源和廢棄物的資料
確定廢棄物的來源、數量以及類型,確定廢棄物削減目標,制定經濟有效的削減廢棄物產生的對策
提高企業對由削減廢棄物獲得效益的認識和知識;
判定企業效率的高低的瓶頸部位和管理不善的地方
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產品和服務質量。
三、清潔生產審核思路
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總體思路即:判明廢棄物產生的部位,分析廢棄物的產生原因,提出方案減少或消除廢棄物。
其中,分析廢棄物產生原因要從原輔料和能源、生產工藝、生產設備、過程控制、管理、員工、廢棄物和產品等8各方面來進行。
四、清潔生產審核程序
籌劃和組織——預評估——評估—— 方案產生和篩選——可行性分析—— 方案實施——持續清潔生產
五、清潔生產審核對象
清潔生產審核分為自愿性審核和強制性審核。
(一)、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企業在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基礎上,可以自愿與有管轄權的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簽訂進一步節約資源、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的協議。該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布該企業的名稱以及節約資源、防治污染的成果。”
《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國家令第16號)第七條規定:
“國家鼓勵企業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或者地方排放標準的企業,可以自愿組織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提出進一步節約資源、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的目標。”
(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企業應當對生產和服務過程中的資源消耗以及廢物的產生情況進行監測,并根據需要對生產和服務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或者超過經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企業,應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應當定期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報告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
清潔生產審核辦法,由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國家令第16號)第八條規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嚴重企業;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
有毒有害原料或者物質主要指《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危險化學品名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和《劇毒化學品目錄》中的劇毒、強腐蝕性、強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電設施和核設施)、致癌、致畸等物質。”
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程序(環發〔2005〕151號)第二條規定:
“本規定所稱重點企業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第28條第二、第三款規定應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包括:
(一)污染物超標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規定限額的污染嚴重企業(以下簡稱“類重點企業”)。
(二)生產中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有毒有害物質是指被列入《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危險化學品名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和《劇毒化學品目錄》中的劇毒、強腐蝕性、強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電設施和核設施)、致癌、致畸等物質,以下簡稱“第二類重點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