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分為三個階段,首先階段是預處理,主要是機械法,通過格柵、沉淀或氣浮,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物和部分有機物;二級處理一般采用生物處理,可以大大去除污水中的膠體和溶解有機物;三級處理又稱深度處理,可以進一步去除二級處理無法去除的污染物,如磷、氮、可生物降解的有機污染物、無機污染物、病原體等,達到二級處理無法達到的脫色除臭目的,滿足改善水質和相關排放標準的要求,同時實現污水的回收和再利用。國內西北地區水資源短缺。因此,在處理城市污水時,我國西北地區廣泛采用臭氧發生器設備,利用臭氧進行脫色、除臭、降低COD,從而達到中水回用的標準。
在江蘇污水處理設備臭氧發生器中,臭氧具有降低污水中COD含量、提高水質標準、達到A類排放標準和中水回用的特殊功能。臭氧已廣泛應用于城市污水處理。在中水處理領域,“臭氧+膜生物反應器”技術作為一種更有效的技術被越來越多的采用。
江蘇污水處理設備臭氧發生器在水處理中的主要作用是氧化分解有機物、降低COD、將大分子有機物降解為小分子有機物、將小分子有機物降解為水和二氧化碳等方法,使有機物的去除更加經濟有效。臭氧法是降解化學需氧量的有效手段之一。臭氧還可以滅菌、消毒、除臭、脫色、去除鐵、錳等金屬離子。一般情況下,不會產生二次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