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水主要是從醫院的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房、X片照相室和手術室等排放的污水,其污水來源及成分十分復雜。醫院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細菌、病毒和化學藥劑,具有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的特征。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范醫院污水處理工程的設計、建設和運行管理,防止醫院污水污染環境,預防疾病傳播和保障人體健康,中華人民共和國*于2013年7月1日公布實施了《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
醫療廢水處理的原則:全過程控制原則、減量化原則、就地處理原則、分類指導原則、達標與風險控制相結合原則、生態安全原則。
工藝說明
醫療廢水處理設備設計工藝一般分為三級,不同的醫院根據國家要求采用不同等級:一級為隔渣、調節;二級為生化降解;三級為接觸消毒、過濾。醫院廢水一級處理主要通過格柵將污水中的動植物油和固體垃圾去除,通過調節池調節水量、調整水質;二級生化降解主要是A/O生物降解處理工藝,通過接觸反應,可以將污水中的有機污染物指標有效的降低到排放標準;三級處理是對醫院污水中的大量細菌進行有效滅菌處理,通過控制接觸消毒時間和投加藥劑方式,將細菌數量*控制在較低的水平,使過濾系統的出水保證達到水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