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液聯用型日本SMC大缸徑氣缸CS1C125-330
產品描述 CS1 系列 氣缸 標準型:給油式 不給油式 氣液聯用型
詳細
●方形缸蓋、拉桿型的大缸徑氣缸
●帶磁性開關 (CDS1系列: CDS1, CDS1W, CDS1□Q)
※ Φ125, Φ140 ,Φ160有氣液型
字段描述 字段取值 取值描述
安裝方式 C 單耳環型
缸筒材質 - 鋁缸筒:缸徑125,140,行程1000mm以下;缸徑160,行程1200mm以下。 鐵缸筒:缸徑125,140,行程1001mm以上;缸徑160,行程1201mm以上;缸徑180~300。
形式 - 給油式
缸徑 125 缸徑 125mm
通口螺紋的種類 - Rc
氣缸行程 330
氣缸追記號 - 兩側氣緩沖(氣液聯用型無緩沖)
行程調整標記 - 無
雙行程標記 - 行程標記
氣缸行程2 - 無氣缸行程2
氣缸追記號2 - 兩側氣緩沖(氣液聯用型無緩沖)
訂制規格 - 標準
是否是2種壓力容器 - 是
SMC大缸徑氣缸使用樣本手冊
氣缸使用壓縮空氣,但是
可能適用于法規
取決于氣缸尺寸。
所以,請*理解規定
在使用氣缸之前。
關于2級壓力的規定
船只
1.如工業42條和44條所規定
安全與健康法案,個人
檢查應符合要求
使用2級壓力容器
法案。如果壓力容器結構
不符合2級壓力容器法,
不得轉讓,出租或安裝。
2.關于2級壓力容器
2級壓力容器是一艘容器
(1級壓力容器除外)
含有表壓為的氣體
0.2MPa或更高并滿足條件
如下所示。
:容量為0.04的容器
M3
或者更多
@ Vessel外殼內徑為
200毫米或更長,1000毫米的長度
或更多(摘自1-7條)
工業安全與健康法案。)
以下顯示了SMC產品
適用于2級壓力
船舶法。
法規/ 2級壓力容器法
產品適用于Class 2
壓力容器法
3定期自我檢查
按照工業45條的規定
安全和健康法案,它有義務
進行定期的自我檢查
適用于2級壓力的產品
船舶法并保持檢查
使用時的記錄。 (相關法律:
該條例88及89條
鍋爐和壓力容器的安全性)
使用該產品后適用
2類壓力容器法已經實施
開始,自我檢查以下
積分每年進行一次
檢查結果被記錄下來。
1檢查主體是否有損壞。
2檢查蓋子擰緊螺栓是否磨損。
3檢查管道和閥門是否損壞。
4不適用于2類的產品
壓力容器法
根據該法13和14條
工業安全與健康法案
很,該產品并未使用
日本,沒有必要檢查
產品符合2類
壓力容器法。另外,當它
很,該產品并未使用
日本的產品是免稅的
適用于42條和44條的機器
工業安全與健康法案。
請訂購氣缸“-V”
在零件號的末尾。
(符號“-V”未放在產品上
中風不適用于2級
壓力容器法案。)
這些氣缸在SMC海外制造
不符合要求
與2級壓力容器法案。
在日本使用氣缸時,請務必確保
使用日本制造的氣缸
經過檢查符合
2級壓力容器法。
5上游安裝了安全閥
管道的一側,以便任何壓力
過大工作壓力
適用于該類別的氣瓶
2壓力容器法未適用
氣液聯用型日本SMC大缸徑氣缸CS1C125-330